乡村振兴背景下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主体研究
——以龙胜县平安寨为例
2019-01-21利剑豪阮翀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12期
利剑豪,阮翀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阳江 529566)
民族村寨因其巨大的旅游开发价值和效益,一方面吸引当地居民、村寨集体组织参与旅游开发,另一方面也促使地方政府、外来投资者、旅游者等利益主体的加入。鉴于此,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利益主体,如旅游者、当地居民、村寨集体组织、地方政府与外来投资商等之间关联度和紧密度的动态发展以及效用评价,影响着民族村寨旅游的发展。本文以龙胜平安寨为例,以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相关主体结构为基础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以此提高各主体间的关联度和紧密度,实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一、民族村寨旅游发展概况
平安寨,又称平安壮寨,是外来游客体验壮族文化元素的旅游村寨,位于广西桂林市龙胜县和平乡东部龙脊景区内,也是龙脊景区核心的观光村寨。平安寨内共计有206户人家,约812人口,姓氏多以廖姓为主。1999年,龙胜至平安寨的公路建成通车,经营、开发、运营管理主要由旅游公司专门负责,平安寨的旅游步入迅速发展阶段,2011年被列入国家4A级旅游风景名胜区名录。
平安寨景区最主要的旅游吸引物包括梯田景观、建筑风格和壮族民俗文化等。截至2017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40多万人次,现已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平安寨内80%以上农户参与旅游经营,多集中在民族手工艺品、民宿、地方菜肴等经营范围;外来投资主要着重于大型工艺品、土特产品、酒店餐饮经营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