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地区民宿成功经验对拉萨民宿发展的启示
2018-12-21李彬彬次仁旺加
旅游纵览·行业版 2018年11期
李彬彬 次仁旺加
一、概述
(一)民宿定义
2001年,台湾相关部门公布《民宿管理办法》,对民宿界定如下:利用自用住宅空间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以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2017年,国家旅游局发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明确民宿定义:旅游民宿是指利用当地闲置资源,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栈、庄园、宅院、驿站和山庄等。本文所研究“民宿”即广义内涵下“民宿”,无地理环境限定,无主副业区别,无经营者身份限定,具有多元化、多层次的发展方向。
(二)我国大陆地区发展历程
20世紀80年代,民宿开始广泛产生于台湾地区,即客栈式主题旅舍,起初因景区酒店住宿紧张而创建,后因扶持原住民而大批援建,现已发展为集文化性、体验性为一体的住宿产品。我国大陆民宿多受日本、我国台湾民宿影响,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阶段(见表1)。

表1 我国大陆地区民宿发展历程来源:奇创旅游规划官网。
二、台湾民宿发展历程及研究重点
台湾民宿业发展可分为4个阶段,笔者通过台湾学术文献数据库以“台湾民宿”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发现民宿的研究方向在不同社会阶段侧重点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一)萌芽期(1981-1989年)
20世纪80年代,台湾垦丁、溪头等风景区兴起旅游热潮,为满足游客住宿需求,居民利用自家空置房接待游客,民宿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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