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与旅行社产业转型发展研究
2018-12-21陈瑾
旅游纵览·行业版 2018年11期
陈瑾
作为我国第一部“旅游产业”相关法律,《旅游法》的实施很大程度上杜绝了旅游景区违规涨价、旅游团纠纷、导游违规等旅游业乱象,为我国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是面对《旅游法》的实施对旅游行业所带来的影响,我国旅行社产业也面临着转型发展的需求。
一、《旅游法》实施对于旅行社产业转型的影响
(一)《旅游法》塑造公平旅游市场竞争环境
在《旅游法》实施前,我国旅行社行业存在“零负团费”现象,这种价格战的背后是对旅游消费者的强制购物消费和混乱自费项目支持的,极大扰乱了旅行社产业价格的合理性。《旅游法》针对购物和自费项目均有相关限制条款,在这种制约下,市场上旅行社价格逐渐趋于合理化,旅游市场秩序得到了合理维护,这对于打造我国公平的旅游市场竞争环境有积极作用。
(二)《旅游法》促进旅行社行业服务质量提升
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实际上是一种“服务产品”,而旅行社产品价值的最终体现就是服务的体现。在过去的行业规定中禁止导游“收受”小费,这导致导游的服务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所以服务质量自然难以得到提升,而且在以往旅行社产品中,很多消费者更关心旅行社在食宿预定上是否便宜,不能正确审视价格与服务质量之间的关系,但《旅游法》实施后,规定导游不可“索取”小费,但如想獲得超值服务,游客可以通过正确的价值审视来购买更好的旅游服务,这促进了旅游产品的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也提升了旅行社的服务转型,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开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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