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肺静脉触发灶消融联合肺静脉隔离对低射血分数心房颤动患者的影响
2018-12-21曹中南杜新平张明惠张祥灿吴钦钦
中国现代医学杂志 2018年35期
关键词:手术
曹中南,杜新平,张明惠,张祥灿,吴钦钦
(1.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心内科,天津 300450;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中心医院,湖北 武汉 430014)
导管消融是治疗阵发性心房颤动(以下简称房颤)的主要手段之一,对药物无效者较为适用,但远期复发率较高,5年复发率可达53.4%[1]。蒋敏勇等[2]在研究中提出,非肺静脉触发灶的存在是房颤复发的重要因素。此外,李晓静等[3]亦提示肺静脉隔离术联合非肺静脉触发灶消融能有效降低患者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然而低射血分数的房颤患者心肌收缩力不强,转复不易,临床治疗中需谨慎对待[4]。目前关于这类特殊人群治疗的研究并不多见,其消融后远期状况尚不清楚。因此,笔者欲比较肺静脉隔离单独或联合非肺静脉触发灶消融对低射血分数的房颤患者的远期疗效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1月—2016年1月于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接受导管消融术且左室射血分数(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 LVEF)<45%的阵发性房颤患者87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54例,女性33例;年龄42~68岁,平均(54.4±11.7)岁;平均LVEF(33.1±8.5)%;病史8~254个月;平均(61.2±48.9)个月。纳入标准:①所有患者均为首次消融;②患者符合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发表的《心房颤动:目前的认识和治疗建议》[5];③药物控制心室率无效/药物不耐受者,同时停用药物>5个半衰期(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3个月);④存在因房颤快速心室率引起的心动过速性心肌病;⑤心室率控制无效且有心动过速性心肌病。排除标准:①有抗凝药物禁忌证;②有心脏手术史或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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