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模式探讨
2018-11-24朱珊珊张俭何青青
消费导刊 2018年15期
朱珊珊 张俭 何青青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不同合作模式的利弊,结合平安集团的实践经验,在新形势下选择何种合作模式更有利于商业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发展,最终实现保险公司、医疗机构和客户的三赢。
关键词:保险公司 医疗机构 合作模式 探讨
前言:保险作为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经济中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其国际化、全球化的趋势不可改变。在商业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与医疗机构增强合作,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将成为保险公司打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部分。通过此种合作.一方面可以为客户提供基本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保障服务;另一方面,在道德风险上,便于保险公司对客户和医疗机构的管控,及有效控制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的情况,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障保险业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合作模式
在医疗保险产业价值链中.保险行业与医疗机构根据各自的专业优势进行信息共享。目前常见的合作模式有协议型、股权型及筹建医疗机构模式。
(一)协议型模式。商业保险公司通过独立建立的医院网络,即由保险公司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选择一家或数家医院作为参保人群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保险公司通常会在合作期间提出若干服务要求.并进行定性定量的考核评估,如此一来,必然会给医院工作人员带来一定程度的行为限制,进而间接影响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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