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女性在婚姻关系中的地位
2018-11-13文艳美谢霞
山东青年 2018年9期
关键词:教育
文艳美 谢霞
摘 要:本文通过案例分析法,揭示案例中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存在生育选择权缺失、经济自由权缺失与婚礼过程中男权至上的问题,呼吁现代女性应树立自由平等意识,提高知识文化水平以及增强经济独立能力。
关键词:自由与平等;女性婚姻关系;权利;教育
引言
作家乔治·奥威尔在《动物庄园》中揭示了动物的民主与革命的故事[1],对于民主与自由的研究多涉及政权,连动物世界亦是如此!然今要谈的是中国女性的民主与自由。前段流传的孕妇产前跳楼事件、中国农村婚礼彩礼漫天要价事件、婚礼现场醉酒公公强吻儿媳妇事件,无不体现着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不平等和不自由。
一、以案例分析女性在家庭地位中的不平等待遇
案例一:生育选择权缺失——孕妇产前跳楼事件[2]
在孕妇跳楼事件中,该孕妇因为阵痛难忍,提出剖腹生产的愿望,在产前的几个小时曾跪地求其家人却得不到允许,在万分痛苦之下,跳楼结束自己的生命。在此案例中,家庭成员不能换位思考,不能感受孕妇的痛苦与无奈,忽视产妇的人权,将妇女当成生产的工具(就如动物庄园中的老母鸡,如果不生蛋,便失去价值)不顾其身心是否受到侵害,最终导致悲剧,然而这样的事件仅仅是因为互联网发达才得以成为人们的话题,隐藏在互联网的背后的悲剧妇女依然不计其数。对此,国家法律应加大对已婚妇女的法律保护,对于漠视妇女的家庭冷暴力要立法打击,以防再次出现此类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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