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精(外二篇)
2018-11-13何亦聪
山西文学 2018年10期
何亦聪
大约在二十多年前,我的家乡曾兴起过一阵吃刺猬的风气,其烹制方法以油炸、炙烤为主,一时间周围各区县的食客蜂拥而至,街边的饭馆子门口,都可见到剥下来的刺猬皮。当时人们也没有什么动物保护的意识,吃刺猬无非图个新奇罢了,据一位吃过几次的食客讲,猬肉甚肥,因为其本身有股子腥气,所以烹制之时不厌厚味,以油炸加椒盐辣子为上品,以清汤炖煮为下品。这阵风气大约持续了有半年之久,便迅速消歇下来,猬肉一物,就此无人问津。据我想,可能还是口感欠佳的缘故,然而有好事者散布一些无稽之谈,如说某豪客驱车到一个饭馆子吃炸猬肉,返途中车胎竟全部爆掉;又如说某少年吃了猬肉之后颔下竟生出骨刺来。北方民间本有“四大仙”的说法,指的是四种有灵性的动物:狐狸、蛇、刺猬、黄鼠狼。
古人小说中多记狐仙、狐精之事,关于刺猬的故事却甚少见,大概是因为这种动物多少显得不大“风流”,难以寄托“艳事”。闲斋氏《夜谭随录》中曾记有发生在昌邑的一件怪事:当地正值割麦的前夕,为防偷窃,农民都在田间搭上芦棚,让自家子弟夜宿其中,乃至有“连棚十余”的盛况。有一位姓余的少年,大约是家里田地较偏僻,又或者是心性孤独,“独卧一棚”,不与其他人交接,后来住了没多久,便渐渐消瘦,显出病态,父兄垂问,也只支支吾吾,不以实告。众人讶异,遂暗中观察。薄暮时分,便见一丑女人进了这少年的芦棚,乡人荷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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