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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加强新时代公务员忠诚教育

2018-11-07李丽娇

卷宗 2018年25期
关键词:公务员新时代

摘 要:我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了公务员的忠诚义务,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公务员忠诚义务仍存在部分忠诚意识缺失,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应把握新变化,落实新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将职业道德建设、理想信念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作为公务员思想政治教育的常态性工作。

关键词:公务员;忠诚教育;新时代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应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的管理要把握新变化,落实新理念,把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作为提高公务员思想政治素养的新目标、新方向、新纲领。我国公务员是治国理政的主体,承担着国家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责任,体现着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形象。公务员的政治素养直接规范、制约着公务员的一切公务活动,无论是政治、经济、法律、行政,均具有严肃性。因此,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高水平、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结合公务员队伍实际,抓思想政治建设,抓理想信念教育,抓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培育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依法办事、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核心的价值取向,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思想境界和职业操守,真正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理想信念。

1 公务员忠诚义务概述

2006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其中第十二条规定了公务员的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等,这些义务可以统称为公务员的忠诚义务。公务员的忠诚带有浓厚道德伦理色彩,是一种自我约束能力,体现的是一种自律性,依赖社会舆论、行政惯例、良心发现等来维持和保障。此外,我国的党内法规中《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都强调公务员对于党和人民的忠诚,公务员首先是义务主体,其次才是权利主体,只有对国家承担了义务,才能担任公务员行使职位权力,必须将其全部精力、才智献给国家,效忠国家,在法律意义上,这种忠诚义务是一种制度,一种依赖他律才得以实现的制度,一种需要法律加以确认和保障的制度,因而公务员忠诚义务同时具有他律性。然而现实中有些公务员存在忠诚义务履行不到位,忠诚意识缺失,甚至对组织和上级盲目的忠诚,为了完成组织的任务或者上级的命令而损害人民的利益,这种做法违背了公务员的职责和义务。面对新征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加强新时代公务员忠诚教育势在必行。

2 公务员忠诚教育路径

1)加强忠诚信念教育。十九大指出“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加强对公务员的忠诚信念教育,并在公务员资格准入中予以重点考察,同时还应该将忠诚信念延伸到其日常考核和年度考察中,在公务员内心深处养成忠诚守信的道德意志、良心和人格,在行动上自觉规范地履行行政职责。此外,公务员的忠诚信念必须和行政实践相结合,在平时工作中,树立坚定跟党走的忠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的忠诚信念。

2)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公仆的唯一宗旨,是行政公务人员永恒的价值核心和行为标准,也是公务员对国家、人民和法律忠诚的重要表现。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公务员队伍,应教育公务员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不断增强公务员的政治忠诚意识,需要加强公务员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需要加强权力观、政績观等的思想道德教育,需要树立忠于宪法和法律体现和保护的最高价值和社会利益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忠于法定的职责权限。

3)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党的十九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必须要有健全的公务员体制和具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要求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从心理上树立法律信仰,认同宪法法律的至高无上,以法律为准绳,指导公务员在执法过程中对于法律的直觉遵守,从内心的深层情感上接受法律,法律的权威才会拒绝外来力量和不良因素的干扰,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务员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之,使大家平等接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约束,营造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将忠诚信念教育践行与实际工作中去。

4)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十九大报告强调,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无规矩不成方圆”可见制度建设是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的有力保障。公务员忠诚的管理制度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完善对干部人事依法管理的需要,是贯彻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管理法律体系的需要,是规范公务员行为,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需要。因此,公务员的忠诚需要完备的管理制度建设来保证,以指导基层公务员行为的各种规则和约束,有效地规范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有效约束公务人员的行为,保障行政管理高效、正常地运转。

3 结束语

公务员的言行举止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所采取的行政行为和所作出的行政决策,对社会的发展都是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务员忠诚履职,可以凝聚民心,使民众自觉效仿,逐渐形成以操守为重、忠诚为本的良好社会风尚,保障着社会忠诚体系的健康发展,形成忠诚光荣的良好环境,营造出一个忠诚文明的社会风气,在消除国家与公务员之间的信息沟壑、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满意度、稳定行政秩序、提升行政文化等方面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谢英.基层公务员的忠诚思想教育[D].南华大学.2012

[2]汤建华.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推动新时代公务员管理工作创新发展[J].求知.2018.3

[3]杨向东.公务员忠诚查核的立法思路[J].理论探索.2015(3)

[4]罗国友.我国公务员的忠诚:义务、责任与建构[J].公共管理.2016.3

作者简介

李丽娇(1989-),女,云南省红河州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人力资源开发与公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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