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精神的培育应注重其整体性与协调性的思考
2018-11-07何鸿飞
卷宗 2018年27期
关键词:思考
何鸿飞
摘 要:为了侧重于突出法治精神培育的整体性及协调性,必须以法治精神培育现存问题为切入点,兼顾全局观念及主体大视野,从根源上认识到重视整体性及协调性的意义,采取行之有效的培育措施,妥善协调各方面关系,有助于巩固法治精神提升法治意识,促使司法教育获取令人满意的效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夯实基础。本文以法治精神培育为切入点分析其整体性及协调性表现不足的产生原因,就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进行深入探究。
关键词:法治精神;整体性及协调性;思考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历经多年发展,着重强调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及形成法治观念,已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但是长时间内进步结果不尽如人意,其问题产生原因与法治精神培养整体性及协调性认识不足间存在着密切联系[1]。同时,法治教育重视程度是影响制约法治精神培育的基础性因素及根本性因素,而依法治国及建设法治国家等方针政策确立,是国家重视法治教育的最佳体现。从社会各方面重视程度角度来看,法治教育后续配套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尚存在着较多问题亟待解决,例如:协调性不足或整体考虑不周等,促使法治教育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而法治教育过程中普遍存在各级政策执行方认识不充分或重视程度不足等问题,甚至有工作人员错误将法治精神培育视为事务性工作环节,呈现“走过场、重形式”的局面,客观上影响后续计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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