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才的路径探究
2018-11-06何勇
山东青年 2018年7期
何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中国法治人才的培养提出了的具体要求,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把它作为法治建设指导思想,纳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法治人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和推动力,如果法治人才的培养环节有所缺失或有所不足,我国就难以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愿景。法治人才的培养在当代已经成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的重要支撑。作为一名法学在校博士生,有必要结合自身的学习经历,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法学人才培养面临的瓶颈
第一,在把握学科专业性建设的时候忽略了思想政治引导。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一线阵地,也是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存在重专业知识,轻思想教育的现象。教学内容的意识形态重视不足,教材的编写偏重于西方法学理论,对其理论内容照单全收,未进行甄别和批判。[1]在一些法律二级学科中,马克思主义被边缘化、空泛化、标签化。另外,法学课堂的讲授片面注重法律知识,忽视了法治理念以及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第二,学科体系发展不尽完善。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会议精神贯彻不明显,“虚功”未“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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