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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商业信用融资

2018-11-02潘临张龙平欧阳才越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18年4期

潘临 张龙平 欧阳才越

摘要:以2007-2014年我國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研究表明:相比于非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司获得的商业信用融资更低,即供应商可以感知客户的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进一步地,以上关系只存在于审计质量和内部控制质量低的公司中;在审计质量高和内部控制质量高的公司中不显著。采用倾向匹配得分法(PSM)、工具变量法(IV)以及固定效应模型(FE)等稳健性测试后,主要结论依然存在。

关键词: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商业信用融资;审计质量;内部控制质量

中图分类号:F279.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18)04008008

一、引言

商业信用融资是指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因商品交易而形成的短期占款,在会计科目中反映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预收账款。商业信用作为一种债务融资方式,极大地拓展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尤其在信贷紧缩期,商业信用可以发挥替代性融资的作用[1,2]。在供应链中,供应商会全面考察客户的资产状况、经营能力、业绩水平以及现金流等来评估其还款能力,并以此作为是否提供商业信用的依据。因此,供应商对客户的会计信息质量有较高的需求[3]。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押方协议约定,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向质押方融入资金。当股权质押面临平仓时,大股东不得不通过补充质押物、提前赎回质押的股份、停牌以及发布利好消息等方式来稳定股价,以规避平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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