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存在风险敏感性吗?
2018-11-02宋清华胡世超毛庆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18年4期
宋清华 胡世超 毛庆
摘要:基于中国上市金融机构2008-2016年的非平衡面板数据,研究金融机构高管薪酬风险敏感性问题。结果表明:金融机构的风险承担与高管薪酬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意味着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契约存在风险敏感性;相较于非国有金融机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薪酬风险敏感性较低;以监事会人数、监事会会议次数、独立董事占比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作为代理变量,管理层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风险承担与高管薪酬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金融机构;高管薪酬;风险承担;管理层权力
中图分类号:F830.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217(2018)04000810
一、引言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迅速蔓延导致了全球金融危机。关于此次危机,各国政府和大多数学者经过大量分析研究,总结出了许多原因,其中之一便是金融机构高管薪酬激励不当\[1, 2\]。为此,国际组织与各国金融监管机构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以规范金融机构高管薪酬,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保持金融稳定。
我国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偏高一直以来都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自2010年起,我国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及“严格规范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财政部分别于2009年1月13日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2009年4月9日颁布《关于国有金融机构薪酬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3月10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等,这些薪酬监管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监管当局进一步改革金融机構高管薪酬制度、维护金融稳定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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