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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任重道远
——来自青海的调研与思考

2018-10-22民政部第8工作组

中国民政 2018年17期

◎ 民政部第8工作组

按照部领导批准的蹲点工作计划和方案,第8工作组于5月30日进驻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蹲点调研六项重点工作。其中,对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并对大通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社会组织实地考察。

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发展情况

(一)青海省三级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在青海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有5684家(在省民政厅登记的有958个),其中社会团体4036个、基金会32个、社会服务机构1616个。目前,西宁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各类社会组织1524家,其中社会团体766家、社会服务机构758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389个。大通县登记注册社会组织306家,其中社会团体176家,社会服务机构130家。自2010年开展社会组织评估以来,大通县78家社会组织达到评估等级,其中3A级20家、2A级36家、1A级22家。

(二)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青海省各级民政部围绕重点任务和重要文件落实,着眼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着重推动了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青海省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出规范,要求在新成立社会组织时,同步提交《社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调查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在社会组织《章程》中增加党组织建设相关内容。省民政厅主动将社会组织名单提供给“两新组织”工委和省直机关工委,建立社会组织信息共享机制。大通县专门成立社会组织党建指导中心及其党支部,开展“三融合三服务”的党建工作品牌和“1236”党建工作法,激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内在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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