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观念的现代省思
2018-10-16严磊梅传强
行政与法 2018年9期
严磊 梅传强
摘 要:古代“乱世重典”的社会治理需要、“诸法合一”的刑法功能越位、“维护统治”的刑法工具观念等共同塑造了我国传统的重刑观念。在倡导刑罚轻缓化、保障人权的现代社会,重刑观念依旧存在于我国相关领域,表现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不当突破、过度刑法化的社会治理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重刑观念的根深蒂固、量刑现状的不尽人意、外源性法治发展的局限,表现为仍存在刑罚观念的严重脱节、刑罚常识普及匮乏、刑法实施的社会评价偏低等典型问题。因此应从科学刑罚观念的宣扬与完善相应配套制度两方面入手,提高刑法实施的社会评价。
关 键 词:重刑观念;刑罚轻缓化;刑法谦抑性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8)09-0108-10
收稿日期:2018-07-31
作者简介:严磊(1995—),男,江苏常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刑法学;梅传强(1965—),男,四川邻水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刑法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度重大课题“我国刑法立法的现代转变与系统修正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7XZZD02。
“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商君书·赏刑》)。在诸法合一、民刑不分的中国古代,大多封建统治者崇尚“治乱世用重典”的刑罚理念,崇尚对刑事犯罪①用严刑峻法。这种重刑观念持续数千年,至今仍反映在我国刑罚的相关规定中。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保障人权、刑罚轻缓化、刑法谦抑性等思想的普及,人们尤其是法律人开始反思重刑观念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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