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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农业经营代际继承意愿和时点的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门槛回归模型的实证分析

2018-09-07王士海王秀丽

农业经济与管理 2018年4期
关键词:时点子代代际

王士海,王秀丽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

一、引 言

农业就业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球性趋势,对一国农业竞争力、食物及其他农产品供给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显著负向影响。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农业就业人口老龄化将严重影响国内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均探索可行性应对措施。如欧洲传统发达国家积极培训农民(张雅光等,2008),韩国制定农业继承者培养基金法和农业继承者扶持计划、专业农民(专业户)培养计划(黄敏英,2000;周娟,2017),日本实行农业认证者制度(赵颖文等,2014;刘德娟等,2015)。美国通过制定能力提升、参与农业农村发展及补贴和信贷政策措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以应对农业人口老龄化问题,并将其视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美国粮食安全的基石(李国祥等,2013;夏益国等,2015)。我国目前采取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建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措施以及土地流转政策,有效缓解农业就业人口老龄化、农村劳动力数量较少、素质结构性下降等问题。

关于农业就业人口老龄化及与其相关农业竞争力降低等风险问题,国内研究集中于土地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解决措施方面(徐辉,2016;张瑞娟,2017),对家庭内部代际继承问题关注甚少。小农经济在我国占主导地位,受现实世界复杂性和非经济因素干扰等限制,短时间内通过土地流转解决农业就业人口老龄化问题不具现实性。鉴于机械化和雇佣劳动对农业生产者的替代以及农户理性选择,农户兼业具有不可逆转性。由此,培育新型经济主体或专业大户仅作为解决农业就业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备选方案。北美、东亚和欧洲发达经济体实践表明,解决农业就业人口老龄化主选方案为农户农业经营家庭内部代际传承(Mishra,2007;Cavicchioli,2015)。朱启臻等(2011)、肖娥芳(2013)、蔡弘等(2017)研究发现,我国农业经营家庭内部代际继承面临困难。随着农户兼业化、非农化日趋明显,农户子代大多外出打工或从事非农产业,农业资源承接问题成为当今社会难题。前期调查表明,山东省农地流转市场(除企业、外来人等)面临供不应求和租金上升局面,农户耕地流出意愿小于流入意愿,务农倾向强烈。我国农业经营家庭内部代际继承是否面临困难且受哪些因素影响成为亟待解决问题。

本文基于冀鲁豫三省调研数据,从农户子代农业家庭经营继承意愿和时点两个维度论证上述问题,以期为我国农业经营家庭内部代际继承难题破解提供新的理论依据。

二、农业家庭经营代际继承现状和意愿分析

(一)现状

通过实地调研冀鲁豫三省农户,得出其农业家庭经营代际继承现状(见表1)。由表1可知,继承父母农业资源的农户子代占20.15%,未继承占79.85%。未继承父母农业资源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户子代认为父母身体健康,有种地意愿,此观点占未继承父母农业资源农户子代的70.45%。“外出务工,因无暇耕种将地转出”的农户子代仅占2.27%。

表1 农户子代农业家庭经营继承现状及原因

综上,进一步探究未继承父母农业资源的农户子代农业家庭经营继承意愿。农户农业家庭经营代际继承意愿是对“您以后是否会继承父母农业资源”问题的直接反馈,其中“会”和“考虑此问题”视为农户愿意继承父母农业资源,“不会”和“未考虑此问题”视为不愿意,统计结果见表2。

由表2可知,愿意继承父母农业资源的农户子代占未继承父母农业资源农户的25.29%,不愿继承者占74.71%。愿意继承主要原因为“年龄大,外出就业难”和“照顾家人”,均占比40%。不愿继承主要原因为“农户子代满意目前生活现状,未考虑务农”和“务农辛苦、风险大、收入低”,分别占比40.40%和39.82%。

由表1、2可知,农户子代继承父母农业资源比重(目前继承和未来愿意继承的农户子代比重之和)远低于未继承的农户子代(目前未继承和未来不愿意继承的农户子代比重之和)。因此,农户农业家庭经营代际继承面临困境。

表2 未继承农户农业资源的农户子代农业家庭经营继承意愿及原因

(二)继承意愿和时点交叉分析

表3为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和时点的影响因素交叉分析结果。结果表明,性别在10%统计水平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子代农业继承意愿,但未显著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时点。愿意继承农业资源的男性农户子代人数占比与女性农户子代人数占比差距较小,仅高13.61%。年龄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意愿,负向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时点。40~49岁农户子代中愿意继承农业资源者占65%,20岁以下愿意继承农业资源的农户子代仅占16.67%。受教育程度越高,农户子代继承意愿越低,继承时点越长。以务农为生的农户子代继承意愿显著高于以经商打工为生的农户子代,其继承时点也短于经商打工。以务农为生的农户子代受教育程度较低,说明受教育程度对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具有负向作用。考虑父母传递意愿和土地所有权归属分别在1%和5%统计水平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意愿,未显著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时点,农户子代务农认可度对继承意愿和继承时点均无显著影响。

表3 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和时点的交叉分析结果

三、实证分析

(一)计量模型

上述交叉分析结果仅考虑单一因素对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和时点影响,未考虑多因素共同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和时点及各因素间相互作用。因此,建立二元离散选择模型分析农户子代农业经营继承意愿影响因素,建立Tobit模型和门槛回归模型分析农户子代继承时点影响因素。二元离散选择模型和Tobit模型为常用微观经济计量模型,门槛回归模型可利用严格的统计推断方法将样本划分为多个子样本并估计,此回归方式可充分保证各字数估计值稳定性。门槛回归模型基本形式为:

根据微观经济学理论和代际传承理论框架,农户子代继承时点不仅受农户子代自身特征、农户自身和家庭特征以及村庄特征影响,还受农户代际传递意愿影响。因此,进一步拓展形成适合农户子代继承农业资源的横截面数据门槛回归模型,模型为:

其中,P为农户子代除年龄以外的其他自身特征变量,如性别,受教育程度等;F为农户自身和家庭特征变量,如农地经营规模,年龄、家庭主要种植作物、健康状况、家庭总人数等,C为村庄特征变量,如地形、距离和村里是否有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W为农户代际传递意愿。

(二)数据来源和样本特征

1.数据来源

课题组于2018年1~3月于冀鲁豫三省小麦产区开展“中老年农民农业经营情况”专题调研。调研主要涉及农业家庭经营决策者个人特征、农业经营特征、农业代际传递现状及生产性服务购买等情况。考虑农户个体差异,调查采取一对一直接访问形式。受访者为50周岁以上实际务农农户的子女之一,同时具备继承或可能会继承农户农业资源的特征。样本选取采用分层次抽样法,在冀鲁豫三省抽取30~40个农业大县作为样本区县,每个区县随机抽取3~6个村庄作为样本村庄,各村随机抽取3户农户作入户调查,原则上各村庄受访农户不超过6户。最终完成问卷538份,有效问卷516份。

2.样本特征

农户子代样本基本特征见表4。

表4 农户子代样本基本特征

由于本次调研对象主要是家庭内最有可能继承农户农业资源的子女,多数农户女儿因外嫁,继承农业资源概率较小,受访农户中男性农户子代约占2/3,女性农户子代仅占1/3。年龄分布于20~50岁,占比最大为20~29岁和40~49岁农户子代,分别占34.69%和32.65%,最少为50岁以上农户子代,仅占1.22%。农户子代受教育程度集中于初中毕业和中专及大学,分别占比33.73%和35.74%,农户子代受教育程度普遍高于农户。小学及以下学历农户子代人数占比不足全样本10%。70%以上农户子代认为仅靠务农无法获得较好生活,且父母传递意愿低,80%以上农户子代选择经商或打工为生。

3.变量说明

由表5可知,计量模型被解释变量为“农户子代继承家庭内部农业资源意愿”和“农户子代继承家庭内部农业资源时点”,本文参考现有农业经营代际传承问题的相关研究,选取农户子代特征、农户特征、家庭特征以及村庄特征4部分作为解释变量(朱红根等,2010;孔德帅等,2016;周利平等,2017)。借鉴Glauben等(2002)理论研究基础,将年龄一次方、二次方和三次方引入Tobit模型,并建立门槛回归模型分析农户子代农业资源继承时点影响因素。

表5 变量描述性统计

(三)继承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1.实证结果

本文运用stata15软件对冀鲁豫三省农户作离散选择模型、Tobit模型和门槛回归模型处理。方程1、2表示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影响因素,方程3和4表示农户子代继承时点影响因素。回归结果见表6,农户子代最近两年农忙时是否回家、子代认为父母农地经营传递意愿、农户健康状况和家庭总人数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子代农业经营继承意愿。子代性别、农户取消补贴后种地意愿和村里有无家庭农场与农户子代继承时点显著正相关,农户健康状况和村里有无合作社与农户子代继承时点显著负相关。

表6 农户子代农业家庭经营继承意愿和时点影响因素实证结果

2.结果分析

(1)农户子代个体特征变量影响继承意愿和时点。方程3、4表明性别分别在5%和10%统计水平通过显著性检验,男性农户子代继承时点显著长于女性农户子代。方程1、2中,性别对农户子代农业经营继承意愿影响较小,男性农户子代和女性农户子代继承意愿无显著差异。近两年农忙时返乡的农户子代较未返乡的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强,继承时点也短,说明父母农地经营传递意愿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和时点。此外,受教育程度越高,农户子代继承时点越长。方程4表明门槛回归模型存在单一门槛,门槛估计值为36岁(见表7、8)。总体而言,年龄越大,农户子代继承时点越短,平均继承年龄越大,平均继承时点和平均继承年龄间差距也逐渐增大(见图1)。

表7 门槛估计值和置信区间

表8 门槛效果自抽样检验

图1 农户子代年龄与平均继承时点和平均继承年龄关系

(2)农户个体和家庭特征变量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和时点

农户代际传递意愿越强,农户子代继承意愿越强烈,继承时点越短。农户身体状况越好,农户子代继承意愿越强烈,继承时点越短。农户家庭人口数与农户子代继承意愿正相关,但未显著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时点。取消补贴后农户种地意愿与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关系不大,但与农户子代继承时点在1%统计水平下呈正相关关系。取消补贴后愿意种地的农户其子代继承时点更长,符合现实情况。即使取消补贴农户也愿意从事农业经营,说明农户农业经营意愿很强,此情况下农户子代继承农业资源时点一般较晚。

(3)村庄特征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和时点

实证结果表明村庄区域特征未显著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和时点。有合作社的村庄的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强,继承时点短。相反,有家庭农场的村庄的农户子代的承时点长,且村里有无家庭农场未显著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意愿。一定程度表明合作社可有效促进农户子代继承农业经营,是解决农户农业经营继承人问题的有效措施,同样也证明在农业经营代际继承过程中家庭农场作用不大。目前很多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面临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农业经营面临困难,降低农户子代对农业认可度,使其远离农业经营或延长农业继承时点。

四、结论和政策启示

第一,农户子代继承农业经营面临困难。目前实际发生农业继承的农户子代人数比重约为样本农户子代的五分之一。未发生代际继承的农户子代中认为将来会继承农业资源的不足三成,七成以上农户子代认为现在未继承农户农业资源,将来也不会继承。从全样本农户子代看,约四成农户子代愿意继承(包括目前实际继承、目前和未来愿意继承)农户农业资源,约六成农户子代不愿继承(包括目前未继承、目前和未来也不愿继承)。

第二,农户代际传递意愿显著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和时点。农户代际传递意愿对农户子代继承意愿和时点影响显著。农户子代认为农户传递意愿越强烈,继承意愿越强烈,继承时点也短。此结论可从农户实际代际传递强烈程度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意愿,显著负向影响继承时点得到证实。

第三,年龄显著影响农户子代继承时点,但对农户继承意愿影响不显著。年龄与农户子代继承时点存在负相关关系,但不同年龄段对继承时点影响程度不同。小于36岁农户其年龄对农户子代继承时点影响程度显著大于36岁以上农户。

第四,年龄越大的农户子代继承父母农业资源平均年龄越大。20~30岁农户子代继承农户农业资源平均年龄保持在37岁左右,30~40岁农户子代保持在45岁左右,40岁以上农户子代保持在51岁左右。

第五,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子代继承农户农业资源影响差异较大。农民合作社可有效缩减农户子代继承时点,但家庭农场会延长农户子代继承时点。

基于以上结论,可得如下政策启示。

第一,积极引导农户成立和加入农民合作社,缩短农户子代农业继承时点。农民合作社可为农户提供便宜农资、销售大量农产品并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户农业经营积极性。应积极引导农户成立和加入农民合作社,加强农民合作社与农户间紧密合作,缩短农户子代继承时点。

第二,通过提高农户农业代际传递意愿影响其子女代际继承决策。政府应进一步完善老龄农户互助养老机制,让老龄农户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提高老龄农户农业经营传递意愿,进而影响农户子代继承决策。

第三,36岁为农户子代继承时点的重要拐点,因此政府应做好36岁农户思想转变工作,缩短农户子代继承时点。

第四,针对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学界不应仅聚焦于土地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问题,也应加强对家庭内部代际继承问题关注。目前很多农户子代不愿继承农户农业资源,此为其正视自身特征和社会环境所做的理性选择。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代农户年龄集中于50~60岁,尚未出现大规模农业经营代际继承需求,农户子代农业经营继承意愿可能并不强烈。十几年后第一代农户年龄增大、劳动能力下降,农户子代会大批出现。因此,对农业继承人问题不必太过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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