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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克山县仁发合作社绩效评估研究*

2018-09-07张永强蒲晨曦

农业经济与管理 2018年4期

张永强,王 珧,蒲晨曦,王 薇

(1.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30;2.黑龙江省绿色科学研究院,哈尔滨 150028)

一、引 言

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包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相关内容。上述举措均为发展现代农业重要思路,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及小农户和大市场有效对接。由于农业发展存在地域分散性、农业弱质性、农产品生产季节性等劣势,建立合作经济组织十分必要(黄祖辉等,2002)。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2017年9月,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至193.3万家,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46.8%。可见,合作社已逐渐发展为农业供给侧背景下农业集约化生产的中坚力量。农户在合作社中享有自愿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分配等权利,因此参与合作社可最大程度调动农户生产积极性,实现农业资源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优化配置、改善农户市场地位和提高其议价能力。

合作社数量庞大、发展不规范现象已引起广泛关注。大部分合作社普遍存在盈余按股分配、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大股东控股不规范现象(潘劲,2011)。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于农民承担合作社主体角色,其经济利益和民主决策得到维护和保障,由此获取盈余分配额继续增加,并拥有合作社各项权利(张晓山,2009)。任大鹏等(2009)判断合作社发展规范性不仅在于符合合作社组建原则或在工商局登记注册,还应着眼于合作社治理机制和盈余分配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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