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制
2018-09-01曾郁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4期
曾郁
摘 要:校园欺凌是指一个或多个学生,以强凌弱或以众欺寡,集中地、持续地蓄意伤害或欺压其他学生,造成受害学生肉体上或精神上痛苦的行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不仅是社会、家庭的缺位及自身的原因所造成,也是教育、立法、惩戒机制的缺失所导致。因此,构建完备的校园欺凌防控体系、完善和发展专门教育制度、对校园欺凌的施暴者进行社区矫正、对校园欺凌的施暴者设置不良记录,应当成为校园欺凌防范与矫治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校园欺凌;法律规制; 预防
一、校园欺凌的含义
校园欺凌,并非法律概念,《刑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中都没有相关行为的具体定义。在法律层面没有“校园欺凌”概念,更加没有对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定,对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制属于间接规制。
我国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中,出现了“要求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的定义。
从语义上,“校园欺凌”一般即指“校园暴力”,是指一个或多个学生,以强凌弱或以众欺寡,集中地、持续地蓄意伤害或欺压其他学生,造成受害学生肉体上或精神上痛苦的行为。但“校园欺凌”行为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律上的“暴力行为”,因为大部分施暴者的年龄、体力、环境、行为很难达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中的暴力程度。就方式而言,校园欺凌除了直接对身体和随身物品施加伤害和损害,还有精神上的压迫,通过造谣中伤、排挤、无视等形式破坏同学间的关系和感情,以达到孤立和疏远的目的,对同学构成心理伤害,甚至影响其人格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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