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以“多元化”教学理念构建与运行民法学精品课程
2018-09-01李军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4期
关键词:多元化
摘 要:民法学精品课程作为民法学领域内的示范性课程,以其高质量与高水平区别于一般民法类课程,因而需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而目前民法学精品课程的教学效果仍较为单薄,教学过程呈现出单一化的问题。本文试图探究以“多元化”的教学理念构建民法学精品课程的教学,即以多元化的教学资料与教学路径、多元化的教师队伍、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多元化的教学内容、多元化的考核方式提升教学效果,提升学生民法学基础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
关键词:多元化;民法学精品课程;实践性
根据教育部对精品课程的定义,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民法学精品课程则为在民法学领域内的示范性课程,以其高质量与高水平区别于一般课程。因此,对于民法学精品课程的设计与建设需要更加科学、合理,对于民法学精品课程的教学效果需要提出更高的要求。反观目前精品课程的建设在教学资料、教师队伍、教学方法与教学路径、教学内容、考核方式上都存有一定的问题,其共同缺陷为过于单一化。同时,在教学效果方面,目前的精品课程仍不能解决学生多元化的就业需求。因此,我们需要以“多元化教学”理念构建与运行民法学精品课程。
一、多元化的教学资料与教学路径
目前,民法学精品课程教学资料的形式与内容均过于单一,主要体现在:在内容上,教学资料多以统一的教学教材为主,少有其他补充性、辅助性的教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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