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职业教育与培训中的公私合作:学习、监督和治理
2018-08-31王崇景
职教论坛 2018年5期
摘 要:职业教育与培训成功实施的必要条件是实现多方利益相关者的跨领域协作。协作一方面是教育与产业部门合作,另一方面也涵盖公共部门及私人部门的协作。荷兰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优势体现在包括公私合作的强大的培训网络,其中,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相互学习、相互监督,构建了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高效治理框架。到目前为止,我国公私合作项目仍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基于国情构建公私合作治理框架及其运行机制是突破职业教育发展瓶颈的关键。
关键词:荷兰;职业教育培训;公私合作
作者简介:王崇景(1972-),女,河南延津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教育社会学。
基金项目: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课题“循证实践视角下美国教师评价政策研究”(编号:BDA160019),主持人:段晓明。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8)05-0156-05
一、前言
成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是“学习型经济”的基础,对于社会的创新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卓越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必要条件是教育机构与企业之间强大而有效的联系。公私合作关系将学校,企业,地方和区域当局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聚集在一起,提高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质量,并以此来激发创新。
在荷兰,最近在职业教育与培训项目中开展公私合作项目侧重于:在高等职业教育建立专门技术中心(HBO)及在中等教育创建创新工艺中心(MBO)。荷兰现有超过40个中心积极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公私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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