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栖居”与“四生”契合
2018-08-30刘奇
中国发展观察 2018年16期
刘 奇

刘奇,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农经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首席专家。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生态宜居”摆在乡村振兴战略五大目标任务的第二位,足见生态宜居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程度。生态宜居就广义而言,应包括环境优美度、生活便利度、社会文明度、资源承载度、公共安全度、市场发育度、居民幸福度等等,它应是文明的经济生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五位一体相融合、相统一的理想生活环境。要建设这样一个乡村环境,关键在于生产、生活、生态和生意的“四生”相互契合、彼此照应、互为支撑、互为因果。
首先是生产与生活的契合。生态宜居不能以看一眼就走的外地人、城里人的视角审视,它首先应是本土居民的宜居。而本土居民生于斯长于斯,未来发展依赖于斯,农业生产是他们的主业。新的居民点建设首先应考虑有利于居民从事农业生产。我国是一个小农户为主体的国度,这种国情还将长期存在。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们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但至今仍有70%的农户依然耕种着自己的土地,没有参与任何形式的流转。如果新规划的居民点离生产场所过远,农民种田要跑十几里、甚至几十里,即使设施再现代,生活条件再好,生产与生活严重脱节,农民也不会满意,每天需要开车去种地,收获的产品还不够油钱。前些年,一些地方掀起的“灭村运动”风潮,东部某省一个县级市把一千多个村整合成208个新社区,带来的就是这样一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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