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受贿罪法定刑区分的实证研究
2018-08-21钱溢浦锦柯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0期
钱溢 浦锦柯
摘 要 本文针对国内刑法目前贪污罪与受贿罪采用的并轨制刑罚立法模式,以案例为基础该模式实证研究带来的问题,兼通过理论研究贪污罪与受贿罪在外部性轻重、违法成本等方面的区别,研究现有其它方案的缺憾,试图以贪污罪与受贿罪法定刑分离制为基础,作出制度构想。
关键词 分离制 并轨制 贪污罪 受贿罪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233
贪污受贿犯罪作为一个高发罪名,一直是我国立法与司法关注的焦点,也是刑法学界关注的重点。2016年4月18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三个量刑档次的具体数额,但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是否因此而消失,需要从司法实践中进一步考察,进行实证上的研究与归纳。
一、我国贪污受贿罪量刑现状的实证分析
(一)我国贪污受贿罪量刑现状的整体分析
为了对贪污受贿案件的量刑情况做实证研究,项目组对超过200个真实的案例进行了严谨科学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案例归纳切入点要素包括:涉案数额、加重情节、减轻情节、社会影响。在剔除不便于分析的案例后,项目组利用SPSS软件对剩下的101个受贿案例和111个贪污案例进行了数据分析,分别对自由刑和财产刑建立了初步的回归方程模型。
在贪污罪案例方面,对自由刑量刑影响达到p<0.05显著水平的因子有三个:用于非法活动、涉案金额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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