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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8-08-21张坤淑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0期

张坤淑

摘 要 近年来,被害人的权利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被害人当事人地位,但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比,对被害人的权利保障规定还是较少,笔者结合工作经验,分析了公诉案件在审查起诉和法庭审理阶段,对被害人权利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和建议,以期完善被害人权利保护制度。

关键词 公诉案件 被害人 权利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166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权利保护规定较少且不明确,存在漏洞和缺陷,使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切实的保护,要真正保护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就要找到被害人权利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达到最大范围内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一、被害人权利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权利形同虚设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其立法宗旨是提供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机会,让被害人的意志在案件中得以体现,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其合法权益。然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设置这一程序的具体实施方式。

(二)被害人对案件的知情权受到限制

被害人的知情权是指被害人对其依法享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诉讼进展、诉讼结果等信息,享有知情的权利。知情权是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行使其诉讼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司法工作人员必须保证被害人对案件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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