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房产税的物权法基础

2018-08-21赵咏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0期

赵咏

摘 要 平抑房价、缩小社会收入差距是房产税政策的主要目标。在物权法层面,房产税的正式,需要注意土地使用权人的财产权人地位,并要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到房产税征税对象之中。本文主要从房产税新政的内容入手,对房产税的物权法基础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房产税 用益物权 土地出让金

中图分类号:D92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158

住房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房产税问题也是与住房问题和民生问题相关的重要问题。现阶段中低收入群体对住房的刚性需求与高额房价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了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以房屋计税余值与租金收入为征收依据的一种税种。根据房地产税新政的实施情况,这一制度的经济合理性,社会需求的现实性与法律层面的正当性已经成为了人们不可忽视的问题,对房产税的物权法基础进行分析,可以为房产税政策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体系的协调提供保障。

一、我国房产税新政的主要内容分析

房产税新政的实施,是国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现行的房产税政策承认了地价计入房地产原值的合理性。在法律领域,房产原值建立在会计制度核算的基础之上 。自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实施以来,原有的会计制度并未对土地进行价值核算。故而在旧有的会计制度下,企业所获取的土地使用权虽然可以界定为无形资产,但是土地使用权与土地上自行开发的建筑物需要分別进行摊销与提取折旧。……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