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研究
2018-08-21康雷闪任天一
考试周刊 2018年72期
康雷闪 任天一
摘 要: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保险案件的急剧增长,现有纠纷解决方式均存在诸多局限性,难以快速、妥善消化快速增长的案件,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应运而生。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提出后,在试点地区取得显著成效,并得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其诉前、诉中、判决后三大对接模式在保险纠纷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但区域发展不平衡、调解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调解组织构成不合理、诉调对接程序不明确及法律环境不完善等制约着保险纠纷诉调对接的发展,应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推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有效运行。
关键词:保险纠纷;诉调对接;纠纷解决
近年来,我国保险行业正处于迅速发展的新时期,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据统计,2017年1月至11月间,我国的原保险保费收入34397.58亿元,同比增长19.17%;赔款和给付支出10090.85亿元,同比增长6.78%。随着保险市场走向繁荣,投保率不断提升,保险理赔纠纷案件也与日俱增。传统的诉讼解决方式由于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程序设计中高度专门化与当事人参与的常识化要求的矛盾;规则的确定性和程序的僵化与解决特殊个案所需的灵活性之间的矛盾等,这些悖论或矛盾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诉讼作为纠纷解决手段的功能和效果,难以快速消化急剧增长的纠纷,导致案件积压,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故在保险案件领域,应探索一种新的纠纷解决机制来解决当前面临的困境,保险理赔纠纷诉调对接模式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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