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的利益分享
2018-08-10罗玲
科学与财富 2018年16期
关键词:不足
罗玲
摘 要:职务发明制度是专利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其合理和完善程度直接影响了我国向科技创新性国家转变的进程。而目前我国职务发明创造比例一直偏低,说明我国职务发明制度中存在问题。本文从我国职务发明的利益分享机制出发,阐述了我国现行职务发明制度中利益的分享方法及其不足,并提出了几点建议,为职务发明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职务发明制度;利益分享;不足;完善
1 引言
《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是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这就要求在保证专利被发明和实施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去促进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我国《专利法》为了达到这个宗旨设计了相应的制度。职务发明作为专利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其功能在于通过调整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利益,激发企业投资研发的积极性和雇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进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最终达到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目的。
职务发明的界定、权利的归属、发明报酬三大内容是职务发明制度的核心。《专利法》第六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分别对职务发明的界定以及利益分配进行了相关规定。其中,我国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分为两类:一是“职责标准”,即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而完成的发明创造;一是“资源标准”,即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而完成的发明创造。
2目前我国职务发明的利益分配情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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