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如何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2018-08-04巴音布鲁克
魅力中国 2018年25期
关键词:创新思维
巴音布鲁克
摘要:学生的主体地位是指在教育教学中,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创造性、合作精神及创新思维能力。要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存在着诸多的弊端,提高道德与法治课的成效,就必须突出学生这个主体,使学生最大限度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通过动脑、动口、动手,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关键词:完善观念;创新思维;主体性
课程改革带来了新的教育理念,我和所有的教育工作者一样,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了这次改革的潮流中。新课程的理念要求我们更新观念,更新知识,转变角色,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知识的倾向,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倡导学生主动参与,在教学中尊重学生,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许多教师在这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这里主要谈谈我在教学实践中的一些具体做法,向同仁虚心探讨。
一、 完善观念,从新开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意识
以学生为主体思想已被大多数教师所接受,但在具体的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过程中,学生主体作用的体现往往很不到位,其主要原因在于教师惯于让学生跟着自己的思维走,使学生一味照搬而不积极思考,缺乏主观能动性,没有自觉性和创造性,只是一种被动接受,与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提高学生素质的要求是很难适应的,因此就需要广大政治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真正树立起学生主体的思想,并落实到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尊重、相信学生为主体,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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