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探讨
2018-08-03徐轶博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8期
摘 要 农业院校是为我国培养现代化农业所需人才的重要基地和场所,法学专业在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方面,也要结合农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定位,对法学专业进行分流式以及模块化设置,在强调法学基础教学的同时,不断改革和创新教学体系,进而构建符合农业院校办学特色的法学专业。本文主要针对农业院校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进行分析和探究,希望给予我国相关院校以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农业院校 法学专业 课程体系 教学内容 改革
基金项目: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法学案例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2017SJGLX236)的部分成果。
作者简介:徐轶博,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法、农业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320
近些年,我国农业院校的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都获得了显著提升,尤其是法学专业,更是为我国输送了大量的农业法律领域方面的人才,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其法学专业在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方面,与社会人才要求依然存在差距,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农业院校要以自身的办学优势为依托,对法学专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优化和改进,注重农业经济法和民商法,将特色课程与专业课程充分结合,夯实学生的管理学以及农村经济学基础,只有以农科特色作为法学专业改进的重要方向,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法律人才,为我国农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