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分享型劳动关系构念内涵理论探析
2018-08-01孙永生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孙永生
(西安工程大学 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8)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普遍存在的、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4月8日发布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标志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中国已上升为国家意志。但目前中国企业劳动关系仍不和谐,存在诸多严峻的问题。[1]实践中损害职工利益的现象日益膨胀,劳动标准的底线被不断突破。[2]企业劳动关系的不和谐现状特别是群体性劳动事件,严重影响到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已成为当下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加之中国劳动关系正面临市场化及个别劳动关系调整向集体劳动关系调整的转型,一些企业的劳动关系还未达到基本的运作规范就开始发展弹性雇佣、三方雇佣、外包、劳务派遣等新型雇佣方式,非标准雇佣方式的超常发展和不规范运作,又增大了劳动关系的运行风险,正确处理劳资矛盾已经成为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急迫政治任务。[3]显然,研究中国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但总体上,该领域相关研究仍存在不足,关于什么是和谐劳动关系学术界还没有形成一致的内涵界定,不利于企业实践中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迫切需要有创新的理论探索。本文借鉴劳资合作理论、分享经济理论及人力资本产权理论,提出合作分享型劳动关系构念,分析界定其本质内涵及实践意义,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从理论上提供更佳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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