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法》修改的几点设想
2018-07-31江京晖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7期
江京晖
本文认为,此次修法应当把确保商标实际使用作为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通过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遏制商标恶意注册。同时,应简化注册程序以提高商标授权确权效率。本文重点拟从遏制商标恶意注册和重构异议制度两个方面,就修法路径作初步探讨。
2018年3月,原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成立了《商标法》修改工作小组。4月,工作小组在中国商标网上公开征集商标法修改意见。我国现行《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不到四年,新一轮修法工作已经展开。本文认为,此次修法应当把确保商标实际使用作为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通过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遏制商标恶意注册。同时,应简化注册程序以提高商标授权确权效率。本文重点拟从遏制商标恶意注册和重构异议制度两个方面,就修法路径作初步探讨。
遏制商标恶意注册
《商标法》作为一部商标注册和管理规范的基本法律,应当说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情况看,恶意注册他人知名度较高的商标、具有悠久历史的字号、知名人物姓名、知名角色名称、著名景点等现象大量存在,尤其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垃圾商标满目皆是。恶意注册在国外似乎不是大问题,在中国为什么却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法律制度设计存在空白和不足。对此,本文建议在以下三个方面予以完善:
第一,建立使用或者使用意图声明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禁止无使用或者使用意图的商标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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