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背景下中国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18-07-31董惠清陈文静
法制与社会 2018年8期
董惠清 陈文静
摘要在给予政策支持的背景下我国越来越多人选择创新创业,但由此带来的个人破产问题也愈加严重,本文坚持问题导向,致力于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论证中国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创新创业 个人破产制度 必要性 可行性
一、创新创业背景
(一)市场主体增速快
当前,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大众创业热情不断高涨,2017年一季度,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就高达359.8万户,同比增长19.5%。
(二)创新创业主体的多元化,全民创业成主流
“十三五”规划纲要将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列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都注重“众”字,可见创新创业的主体不再局限于小部分人群,而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拓宽。
在扩大的范围内,就业相对弱势主体是重点鼓励和支持对象。政府把创业提到了就业前面,想通过积极培育各类待就业人员通过自主创业来实现就业,以缓解严峻的就业形势,解决劳动力就业难题,被称作“全民创业”活动。从全民创业的背景看,不难得出其主要帮扶对象是就业相对弱势群体。
二、创新创业背景下引发的相关问题
(一)创新创业中大部分主体不适用现有破产制度,而这将不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在创新创业的热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在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走上创业道路,但大部分主体不适用现有破产制度。现有破产制度适用主体只是企业法人,但是日趋增多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其他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以个体工商户为代表)却无法申请破产,只能自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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