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会生活与艺术文化辩证关系
2018-07-28张方圆
世界家苑 2018年7期
摘 要:在社会生活中,人的主观行为,可以根据其基本的功能范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为了获得最基本的社会生活资料所从事的基本生产劳动。二是为了保障最基本的生命活动所进行的基本社会生活。三是为了消耗人体自身多余的体能和精力而进行的娱乐游戏活动。
关键词:艺术;社会;实践
艺术是人的一种主观行为,这种主观行为属于娱乐游戏的范畴,这似乎是人们的共识。因为,离开了任何形式和内容的艺术活动,人类的基本生命活动都是能够正常维持的。那么,是不是人们所有的娱乐游戏活动都能够称为艺术呢?显然不是的。如,小孩子掏鸟窝、摸鱼、斗蛐蛐等等许多与之类似的娱乐游戏活动就不能称为艺术。而弹琴、作诗、画画、唱戏等等许多与之类似的娱乐游戏活动就能够称为艺术。这是人们的共识。尽管不能够把娱乐游戏活动都称为艺术,却能够把艺术确定为娱乐游戏的组成部分,确认为娱乐游戏活动的一种方式,这在逻辑上是不会有问题的,也似乎是不会有人提出异议的。
然而,对于人类所有的娱乐游戏活动,可以把其中的哪些明确地称为艺术,又把其余的哪些明确地称为不是艺术呢?
一、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
优秀的艺术作品常常被誉为生活的镜子,它能够真实而深刻地反映社会生活,帮助人们了解和认识社会生活。我们走进艺术的园地,就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无论是一幅画、一首歌、一出戏、一部电影或者一个舞蹈,除了使我们得到艺术享受之外,还能使我们体察到某个时代、某个地区的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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