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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誓”的文化内涵及其社会功能

2018-07-27刘迎秋刘宗棠

船山学刊 2018年3期

刘迎秋 刘宗棠

摘要:

依据《左传》《国语》等史料,春秋时期各类盟誓共计250次,其中“誓”有21次,通过分析研究这21次“誓”出现的具体语言背景、文化内涵及其所发挥的社会功能,将其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属于盟誓的“誓”也叫“约誓”;二是为战前动员令的“檄誓”;三是聘问过程中约束行人的“诫誓”。它们各自的使用条件、所需人数、所体现的宗教色彩、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各有差异,而其所发挥的社会功能亦各不相同。

关键词:春秋时期;“誓”的三种类型;文化内涵;社会功能

据《左传》《国语》统计,整个春秋时期各类盟誓活动多达250次。这250次的盟誓分为两大类:一是歃血的“盟”,229次,其中有2次《左传》称之为“言誓”(成公十三年)或“质誓”(昭公十六年);二是非歃血的“誓”,共21次。具体而言,这21次“誓”的使用背景、宣誓目的、文化内涵以及社会功能也各不相同,又可细分为三子类:一是个人间的“私誓”或“约誓”;二是战前将帅对将士发布的“檄誓”;三是聘问过境前使者向随从行人发布的“诫誓”。

所谓“盟”或“誓”,就是参加“盟”或“誓”之人,面对其所共同信奉的神灵,对某一事件共同做出的庄重诺言。关于“盟”与“誓”的区别,《礼记·曲礼下》曰:“约信曰誓,涖牲曰盟。”[1]45其实从约言为信的角度和效果来看,“盟”与“誓”的性质是相近的,“誓”可视为简单的“盟”,只是没有歃血而已;“盟”需要歃血,可以视为规范庄重的“誓”,所以在《左传》以及其他史料中,“盟”与“誓”有时也合称为“盟誓”。

但是“盟”和“誓”还是有所区别的。

首先约誓的仪程简单,无歃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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