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得税会计实务工作的探讨
2018-07-13林杰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8期
林 杰
一、所得税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差异
1.目标差异分析。会计准则的目的是通过规范会计核算过程,为相关报表使用者提供对真实、可靠、完整、对决策有用的信息。税法的目的在于保障国家的税收收入的取得和稳定增长,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目标的不同直接异致了对同一交易或事项的不同的处理规范和要求,产生税会差异。
2.处理原则差异分析。税会目标的不同必然导致在对具体经济行为或事项的处理原则的上存在差异。企业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税法中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都使用。在确定资产的成本时,税法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新的会计准则中引入的公允价值不被税法认可。会计准则要求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性核算,体现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税法基于税收保全原则,对涉税事项的确认、计量必须有明确的依据,如资产减值准备的汁提,税法不予认可。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体现为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税法为规避税收风险,不认可谨慎性原则。
二、所得税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
1.准则的模糊性及矛盾性。CAS18中,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中,存在一些模糊性的表达,如对外投资、可抵扣亏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复核中,对于未来很可能获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者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预测,准则中没有给出明确的预测方法和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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