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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列报存在的问题

2018-07-13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8期

黄 静

增值税是以商品、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等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于增值税是我国税制体系中的核心税种,企业对增值税的核算又贯穿于会计期间的始终,因此,财政部财会〔2016〕22号文件颁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该规定增设了增值税的相关会计科目,规范了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但是,新规定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与过去有所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相关项目的填列方法也发生了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一、原涉及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列示

应交增值税属于流动负债,应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交税费”项目中。资产负债表的填列项目中没有单独设置“应交增值税”,只是设置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在填表时同“应交消费税”“应交所得税”等明细科目一起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填列,其中已包括了应交的增值税。因此应交增值税在资产负债表的填列方法较为简单。

二、现涉及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列示

现在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10个二级科目。并且在“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10个三级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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