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策性搬迁处置收入的所得税处理实务
2018-07-13陈静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8期
陈 静
在当前社会经济全面发展背景下,企业获取政策性搬迁收益现象逐渐普遍。2009年,我国相关部门就根据政策性搬迁现象,颁布了企业政策性搬迁处置收入所得税处理相关体系,同时对企业政策性搬迁处置收入的所得税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在2012年,正式对现有企业政策性搬迁处置收入的所得税处理方案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并于2012年年末全面落实。本文将进一步对企业政策性搬迁处置收入的所得税处理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基本概述
于2012年8月10日,我国税务部门结合当前我国基本国情,颁布了2012年第40号《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在总体规划中,主要是对企业政策性搬迁的所得税征收管理方式进行了明确,同时结合我国税务部门颁布的企业所得税税法相关标准,制定一系列处理方案。企业搬迁收入主要指企业在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本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等。而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报的,除特殊原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外,按非政策性搬迁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二、企业政策性搬迁处置收入的所得税问题的分析
(一)对政策性搬迁范畴加以明确
在40号公告中已经对企业政策性搬迁含义进行了概述,其主要凸显了企业在搬迁过程中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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