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先行,推动学前教育破冰发展
2018-07-11葛道凯
人民教育 2018年9期
葛道凯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明确提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正式将发展学前教育全面纳入政府工作范畴。江苏省紧紧抓住这.历史机遇,注重顶层设计,率先制定法律法规,推动学前教育破冰发展。
2017年、2018年,“幼有所育”成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重要内容。江苏省人大将修订学前教育条例纳入立法进程,拟通过完善法律进一步加大体制改革力度,将学前教育发展向全面和纵深推进。
立法的缘起
早在1986年,江苏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颁布了《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开了全国学前教育法治建设先河。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急剧变化,学前教育事业渐渐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成为各级各类教育中的短板。
(一)事业统筹规划不够,体制性矛盾比较突出。一是行业主导缺失,多头审批管理散乱。学前教育曾经长期被定位为社会福利事业,幼儿园的举办者基本上是职工所在单位或者街道、镇村。由于没有统一归口的管理部门,幼儿园的设置、注册准人和日常管理存在多头审批、管理散乱等现象。二是办园标准缺失,条件质量差异巨大。由于当时允许非正规教育形式的存在,加之举办主体各不相同,各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差异巨大。2004年,江苏省教育厅为解决幼儿园办园标准问题,制定了《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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