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人事改革先破题
2018-07-01张媛媛
人力资源 2018年5期
张媛媛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激发事业单位内生动力,就应该把事业单位改革,特别是人事改革确定为重点任务,进一步开创思路,提高人事改革思维站位,有效引导和促进事业单位繁荣发展。
事业单位改革迫在眉睫
据统计,我国约有126万事业单位,约3100万在编职工,约900万离退人员。目前来看,事业单位发展相对滞后,社会功能设置不清,在岗人员工作效率偏低。同时,个别地方政府的监管部门政策支持不到位,资金供给方式单一,管理形式固化僵化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政事关系有待改善。长期以来,事业单位隶属于政府机构,人员编制、机构规格、开办资金、社会职能、业务范围全部依据行政机关的行政批复文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央、地方政府在事业单位微观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改革内容主要围绕赋予事业单位自主权,包括扩展业务自主权和激活分配自主权等,适当允许事业单位利用拥有的资源或技术优势进行创收,创收收入可完全或部分由事业单位机构自主管理,可适当与员工的收入待遇挂钩。但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管理构架,没有实现实质性改变。
运作模式缺乏灵活性。尽管改革开放已经数十年,但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与公共服务相匹配的传统观念却一直难以突破。时至今日,仍有一部分人习惯性地认为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和其他活动都属于民生所必需的事业,应当由政府办理或政府资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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