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旅游生态补偿机制构建
——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例
2018-06-12郑文娟
三明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李 想 ,郑文娟
(1.三明学院 国家公园研究中心,福建 三明 365004;2.福建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战略对国家公园体系建设和生态补偿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公园作为一种特殊的保护地类型,承担着生态保护、统一规范管理、明晰资源权属、创新经营管理和促进社区发展等任务。按照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对国家公园的功能界定,生态保育和游憩供给是国家公园肩负的两大基本任务。[1](P17-32)因此,如何在国家公园游憩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取得有益的平衡至关重要。旅游生态补偿作为一种“内在协调”方式,能够有效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达到旅游发展与生态功能保育兼顾的目的,成为国家公园保护地可持续发展的热点问题。目前,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处于试点阶段,保护地还存在着环境冲突和“规制失灵”等现象,特别是经济建设和旅游开发活动对武夷山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形成了巨大压力。选取武夷山国家公园作为本次研究的案例地,不仅有助于国家公园试点顺利验收,而且可尝试探索、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旅游生态补偿模式,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示体验示范区建设。
一、旅游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综述
(一)旅游生态补偿的内涵
旅游生态补偿内涵的明确,关涉补偿实践中能否精准把握政策走向以及具体制度选择。在国外,“旅游生态补偿”并没有作为一个正式的概念被提出来,其内容大多存在于一些国家公园等保护地的实践中。……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