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阐明文”理论周全中学议论文分类视野
2018-06-08佘蜀强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18年3期
佘蜀强
目前,议论文分类的主流状态有两种。第一种,依循论证方式的不同,将议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两类。第二种,按照写作内容的不同,将议论文分为“政治评论”“文艺评论”“学术论文”等类型。就目前中学议论文的教学实情而言,上述两种分类的教学价值仍不够满意。因而,余绍秋、刘植品等学者指出:其实议论文还有一种重要的分类方法,那就是按议论方法的不同分为以论证为主的证明文和以阐述为主的阐明文兩个类型。证明文是作者以充分的证据和适当的方法证明某种观点是真理或谬论以让读者信服的议论文。阐明文是作者阐明与某个问题有关的个人见解以让读者明白的议论文。
阐明文,对于一线教者而言,极为陌生。因为,此方面研究成果欠缺。笔者曾以“阐明文”为篇名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中检索,仅有12条记录。具体研究情况如下:
由表可知,“阐明文”的相关研究,最早可溯及1981年。湖北麻城一中余绍秋老师率先提出“阐明文”概念,并以随后的几篇文章,基本建构起了“阐明文”理论。在其相关著说中,不仅拟定了“阐明文”概念,还充分对比研究了“阐明文”与我们常见的“证明文”间的区别。
这两种体裁主要有三点区别:一是功用上的区别,阐明文揭示真理以解决不知的问题,证明文证实真理以解决不信的问题;二是构成上的区别,阐明文以论题为对象,以论见为主体,证明文则以论点为对象,以论据为主体;三是方法上的区别,阐明文以阐述为主,证明文以证明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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