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职法律专业学生职业素养培育体系构建
2018-06-07甘渭花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4期
关键词:职业素养
摘 要 高职法律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职业素养的培育,直接关系着毕业后的就业能力。传统的实践教学方式对职业素养的培育和就业能力的提升,都是片面的、短期的,高职院校应当以就业能力提升为目标,着力为学生打造全方位常态化的职业素养培育体系。
关键词 就业能力 职业素养 培育体系 校政司联动
作者简介:甘渭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213
职业素养是对人们在从事专业化工作中应具备的专业技能、知识、思维意识和道德规范的综合品质的总称。就业能力是对人们在面对具体职业领域和岗位时所具备的综合能力的总称。对于高职层面学生来说,职业素养是学校培养的核心,但最终需要通过就业能力来进行衡量。
一、高职法律专业学生职业素养的内涵
对于法律职业来说,所需要的职业素养,按照通常的理念,应当包括:法律职业语言、法律职业知识、法律职业思维、法律职业技术、法律职业信仰和法律职业道德六个方面。不同层次的教育体系,对法科生职业素养的内涵要求也是不同的。作为高职层面的法律专业学生,结合其就业方向,在职业素养的内涵建设与培育上,应包括如下方面:
(一)法律职业语言的要求
法律职业语言是指来自于法律规范和法学理论中的法律术语。法律是一种专门的技术知识,法律术语是这门专门知识中的最基本的要素。所有社会问题,不论它们来自民间还是官方,不论具体还是抽象,一概可以运用法律术语转化为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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