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校道路社会化背景下校方的安全保障义务
2018-06-07蒋磊黎豪林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4期
关键词:高校
蒋磊 黎豪林
摘 要 本文主要讨论了当前高校道路社会化的趋势和在此趋势下校方对于学生是否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在理论上,对于高校对于学生是否具有安全保障义务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因此,本文将其作为在高校道路社會化趋势下校方是否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前置性问题进行讨论。在此基础上,本文还讨论了高校道路社会化可能会对校方的安全保障义务带来的影响及相关建议。
关键词 安全保障义务 高校 道路 社会化
作者简介:蒋磊,汕头大学法学院;黎豪林,汕头大学法学院国内民商法专业。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201
一、高校道路社会化概述
一般而言,社会化的现象是指个体在社会活动中,逐渐掌握各种知识、能力等,并积极地回馈社会。对于高校社会化而言,更多的是让其从原本只服务于校内科研等转变为面向社会开放,包括使用的开放与投资、管理等的开放,以此来达到服务社会的目的 ①。所谓高校道路社会化,是指高校道路向社会车辆开放通行,而不仅限于校内学生、职工车辆的行驶,同时将其纳入到城市交通网络,并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法》)等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管理范围。当前,存在着不同形式的校园道路社会化。例如,在汕头大学,虽然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了相关限制,但是到周末,依然有大量的社会车辆在校内行使,其校内道路已不仅仅为校内学生、职工所使用,同时也对社会车辆有限度地开放使用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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