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土地功能评价的环渤海盐碱地宜耕性确定
——以河北省黄骅市为例
2018-06-07杨江燕门明新
江苏农业科学 2018年10期
陈 影, 张 利, 杨江燕, 门明新
(河北农业大学国土资源学院,河北保定 071000)
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以及人们用地空间的扩大,一些地区的人地矛盾逐步凸显出来,合理开发利用盐碱地等未利用地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方法之一。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及用地需求增大,耕地面积逐渐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资源、人口、环境等问题进一步加剧。社会发展和经济持续进步的重要前提是确保耕地的数量、质量。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食问题关乎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进行盐碱地等土地开发,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其开发合理性至关重要,合理开发未利用地的前提是进行科学的宜耕性评价。土地具有多功能性,不同区域的土地功能可能存在极大差异,土地功能的种类及高低直接影响土地利用适宜性的高低。土地所具有的生产功能可以为人们提供各种农产品,相对于其他功能来说是最核心也是最基础的功能,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
土地具有的为人们提供农产品的能力是一种稳定属性,它是在长期的自然环境影响和人为作用下逐渐构成的。许皞等认为土地生产力属于土地的基本功能,是提供农产品和生产效益的能力[1]。20世纪30年代,我国开始进行土地生产力的定量化研究,但前期以土地的潜力评价为主[2],随着计算机、GIS等技术方法的发展与进步,前人从土地退化的原因入手分析了土地生产功能的影响指标[3-4],竺可桢分别从气候、作物生理等角度探讨了土地生产功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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