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与引领:基于若干教育标准的实践与思考
2018-06-04刘俊浩
江苏教育 2018年6期
关键词:规范
【摘 要】教育标准是教育领域所涉及事务、概念及实践活动所作出的统一规定。教育标准对学校办学及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规范”与“引领”等重要功能。发挥标准的功能,达成制定标准的目的,事关标准规范与引领的“受体”和标准制定者两大主体。文章围绕这两大主体,从如何理解并认同标准,增强标准实施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以及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中需要关注的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教育标准;规范;引领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18)18-0069-03
【作者简介】刘俊浩,江苏省无锡市安镇中学(江苏无锡,214101)校长,高级教师。
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规范与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相关行业话语权的提升,各个领域的、不同主体、不同层次的标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教育领域的标准也是如此。据国家教育标准体系研究课题组的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就有与教育活动相关的国家标准(国标)、行业标准(行标)、部委级标准(部标)255项,其中,近五年来制定的教育标准接近五成,70%的教育標准为近十年内制定的。这还不包括面广量大的地方标准。
教育标准是经济社会发展与教育改革发展进步的成果体现,是教育领域所涉及事务、概念及实践活动所作出的统一规定。有学者认为,教育标准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广义的教育质量标准,这个质量包括课程与教学、教师与学生、建筑与设施、仪器与设备等教育所有的功能与活动,是一定时期内为实现教育目标而制定的教育质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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