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称制度企业家为创新勇士
2018-05-23张三保李晔
清华管理评论 2018年1期
关键词:制度
张三保 李晔

在网约车大举进入市场前,中国出租车行业“打车难、服务差、价格高”的沉疴痼疾,一直让人们头疼不已。从2012年网约车初入市场,到2016年的网约车合法化,中国人的出行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其中的艰难险阻,之后的柳暗花明,与一批可以称之为“创新勇士”的制度企业家的不懈努力密不可分,代表人物以滴滴出行的创始人程维为首。
纵观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制度的变迁历程,正因企业家们的不懈努力,打破阻碍市场发展的制度约束,才有了今天利好的市场环境。他们在赢得可观利润的同时,也推动了所在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故谓之“制度企业家”(Institutional Entrepreneur)。
日新月异的当下中国,正在呼召一批这样与国家发展共脉络、同呼吸、善思索、有责任心的制度企业家,运用其企业家地位和价值自觉,积极参与制定公民社会的规则,推进营造自由企业精神的法律与政策环境,真正赢得企业家乃至全体社会成员的尊严。
这既是国家、社会对企业家的期待,也是企业家获得长期利益的内在要求,更是企业家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何谓“制度企业家”?
国外学者对“制度企业家”的界定,最早可追溯到Eisenstaedt(艾森斯塔特,以色列社会学家)的论断,即那些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充当催化剂,为变迁指明方向,并在推动变迁的活动过程中承担领导者角色的人。该定义重在强调制度企业家在制度变迁中的促进作用。
国内学者的见解,则更为重视制度企业家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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