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招录制度背景下公安院校学生实战能力的提升
2018-05-21丁有稷束亚王砚欣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0期
丁有稷 束亚 王砚欣
关键词 招录制度 公安院校 实战能力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高等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1710329003Z)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丁有稷、束亚、王砚欣,江苏警官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093
随着“十三五”江苏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公安教育改革也逐渐深入人心。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观念,要着力改善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校局合作,培养出一批高质量高素质人才,而实战化能力即是衡量公安专业高素质人才的一个重要指标,那何为“实战化能力”呢?即以实战需求为准则,将教学知识运用于实践,服务于社会基层第一线所具备的实战创新能力。近年来,经济社会的转型变革,公安机关面临着重大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同时社会法制化的不断更迭,社会管理的不断创新,经济改革的不断完善,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队伍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那么在复杂多变的社会改革背景下,如何去有效地落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如何去有效地对接建立起完善的现代警务体系,特别是如何落实公安机关的“四项建设——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同时公安院校作为培养学生警务化实战能力的主阵地,其培养方法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是否顺应公安工作改革的新形势,这些都是公安改革工作中所需要重视的关键问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