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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学主干课程考核方式评析和展望

2018-05-21王晓楠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0期

关键词 侦查学专业 主干课程 考核方式

基金项目:2018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2018lslktqn-034《安全社会视野下治安风险管理体系研究》;2017辽宁警察学院院级教研课题17LJY010《实战导向下侦查学专业综合实训课程设置研究》项目成果。

作者简介:王晓楠,辽宁警察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侦查学、犯罪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091

一、侦查学主干课程现存考核方式评析

侦查学超脱技艺上升到科学层面之后其學科结构是较为固定的,这点可以从不同学校、不同团队编写的侦查学教材中得到佐证,即无论个别概念的差异抑或章节的顺序,侦查学教材大体都包含侦查学原理(绪论)、侦查基础工作(情报)、现场勘查、侦查措施、预审(侦查讯问)、侦查程序、刑事案件侦查。当然,从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角度来说,主干课程会涵盖更广泛一些,或者是学校的特色/优势课程,或者处于日后工作胜任模型考虑。因为本文讨论课程考核问题,必然需要实际的考核结果作为支撑材料,所以必须选择一个具体的公安院校侦查学专业主干课程考核作为研究的样板。辽宁警察学院的侦查学专业在全国同类公安院校中较早的设置了本科专业,积累了丰富的教学资料,同时因为工作关系获得这部分资料也较为方便,因此本文研究选取辽宁警察学院作为现存侦查学主干课程考核方式评析的样板。

一般来说,大学课程的考核方式无外乎两种:考核与考试。考核一般由授课老师指定范围命题或者不命题的论文形式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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