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院校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考
2018-05-21李丽丽赵富伟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0期
关键词:应用型
李丽丽 赵富伟
关键词 应用型 本科院校 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基金项目:2016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Y201636255)。
作者简介:李丽丽,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硕士,主要从事高校党建、纪检监察以及内审工作;赵富伟,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079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我们的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浙江省承担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在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进行了“紧锣密鼓、昼夜兼程”的实践探索,为改革试点的全面推开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随着省内41所应用型试点高校的蓬勃发展和自主办学权力的日益扩大,腐败病毒的入侵和蚕食愈发威胁其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应用型本科高校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切实引导其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常态,为其发展壮大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一、目前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分析
近年来,浙江省内高校党委和纪委深入贯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教育工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高校育人中心工作,结合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不断强化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少数”的监督,进一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为推动省内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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