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的党性和人格光辉
2018-05-21涂相军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0期
关键词 周恩来 伟大精神 服务人民
作者简介:涂相军,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学员处。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056
在周恩来同志故里——江苏淮安工作生活了6年,上百次地来到周恩来纪念地瞻仰伟人,缅怀伟人,纪念伟人,接受教育。深切感受一代伟人周恩来的崇高精神和道德风范,特别是他的坚强党性和彰显的人格光辉更是激励后人的精神力量。
一、要学习他树立正确人生观,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
周恩来同志于1898年3月5日出生在淮安县附马巷,12岁离开淮安到沈阳求学。他从小就志向远大,14岁时在为学校第二周年纪念的作文中写道:“吾全校之诸同学乎。吾人何人,非即负将来国家责任之国民耶?此地何地,非即造就吾完全国民之学校耶?……” 作为学生应该担当国家和民族的重任,作为学校应该培养具有独立人格的完全国民。一次修身课上,魏校长提问同学们 “读书是为什么”。“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周恩来同志答道。
1913年8月,他考入天津南开学校,周恩来品学兼优,多数课目都在全班获第一名或者名列最优者中,校长张伯苓常对家人说:“周恩来是南开最好的学生。”
在南开学校,他对“如何‘立志怎样做事、如何做人”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他说:“故立志者,当计其大舍其细,则所成之事业,当不至限于一隅,私于个人矣。”所做之事要讲正义、做实事,而不能图虚名,带坏社会风气,成为名誉的罪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一个人应该怎样活着?他在深入思考后得出如下结论:“人立足于世界上,不能像草木禽兽那样只为自己活着,而要心甘情愿去做那些为公众‘服役的事情”,“而服役之事,乃为人类所不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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