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络借贷问题及其法律规制
2018-05-21曾扬杨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0期
关键词 校园网贷 P2P 法律规制
基金项目: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裸贷相关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7)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曾扬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与政治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039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络借贷逐渐成为民间借贷的重要模式之一。而近年来在校大学生个人资金与消费欲望不平衡状况凸显,庞大的学生群体以及相对更具优势的身份确认与总体征信,愈发刺激了网贷市场的开拓。校园网络借贷,以其门槛低、借贷便捷、迎合大学生消费和借贷习惯等特点“异军突起”,在大学校园形成稳定受众群体。但立法滞后、监管缺位等等因素,也为这一新兴借贷模式埋下了重大的风险隐患,成为了不法分子针对学生群体的犯罪工具。“裸贷”、“套路贷”等案件的频发,使得校园网络借贷的规制愈加刻不容缓。
一、校园网络借贷概述
当前校园网络借贷,是面向学生群体,以P2P为主要形式的互联网小额贷款模式。P2P平台通常作为借贷双方的交流媒介,為双方提供信息发布与借贷机会。
(一)校园网络借贷的概念
P2P网络借贷,是指自然人与自然人在借贷过程中,信息与资金、合同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的直接借贷模式。其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欧美各国,其典型模式为:由P2P借贷公司提供平台,借贷双方自由选择,达成合意。出借方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贷款人偿还本息,P2P信贷公司收取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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