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验解析
2018-05-11琳伍
社科纵横 2018年5期
陈 琳伍 堃
(1.中共河北省委党校 河北 石家庄 050061;2.河北地质大学 河北 石家庄 050031)
工业化社会向后工业化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生产形态、社会结构的变革推动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为应对全球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移,世界各国纷纷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数据显示,作为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先锋的英国,其文化创意产业年增加值总额达841亿英镑(约合人民币8000亿元),约占英国经济总产值的5%,这意味着文化创意产业每小时为英国创造约960万英镑(约为人民币9000万元)的收入[1]。从发展趋势看,蓬勃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步于2002年。这一年台湾“行政院”提出了“2008重点发展计划”,其中首次将文化创意产业列入本地区重点发展规划。到2015年底,台湾文化创意产业企业62264家,年销售总收入7945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641亿元),占本地区GDP比重达5%[2]。短短十几年时间,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如何推动和实现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不断发展完善的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对接升级的多种运营管理模式、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的构建、赋予产业独特发展魅力的传统文化与创新科技,台湾这些较为成功的产业发展经验可以为我国大陆地区方兴未艾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一、政策法制化——从产业发展政策到产业发展法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是在政府政策的推动和扶持下发展起来的,政府对于产业发展具有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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